关于印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加强与校区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联动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加强与校区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联动工作方案(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20年2月10日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加强与校区属地卫生医疗
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联动工作方案(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暂行)。
一、防控联动部门及联系人
后勤处是负责学校医疗卫生工作部门,黄妃同志是该项工作的联系人,黄妃:020-22014904、18617369576。
二、各校区属地卫生医疗部门
各校区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山校区:五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0-85287015)
石井校区:石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0-26277237)
清远校区:东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63-3921399)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与卫生医疗部门的沟通,及时相互通报信息,确保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通过开展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卫生医疗部门。
(三)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在2小时内上报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和教育部门。
(四)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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