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产动态>详细内容

资产动态

关于收集在清远校区附属楼开办工作室需求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17 15:08:09 【字体: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盘活清远校区附属楼空置场地资源(具体见附件1),精准对接专任教师及教研室等开展校企合作、产学研融合等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后续决策是否开放附属楼空场地用于开办工作室提供依据,现启动工作室需求收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主要用途

本次需求收集所涉及的工作室,拟面向各二级学院专任教师、教研室及其他个人或团队开办,主要用于开展以下活动:

(一)承接区域企业、行业协会的校外技术服务、项目开发、方案设计等合作项目;

(二)开展产学研融合相关工作,如联合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

(三)其他工作室类型。

二、需求申报核心要求

凡申报工作室需求的个人或教研室,需同意以下场地使用约定(后续若开放场地,将按最终公布标准执行):

(一)租期与租金:单次租期最长5年。第一年免收场地租金;第二年起按按一定标准收取租金(租金主要用于场地日常维护、清洁等),水电费按实际发生情况收取;

(二)设施筹备:工作室所需家具(如桌椅、储物柜等)、设备(如电脑、实验仪器等)由申报个人或教研室自行筹集,资产设备管理部尽可能调剂学校闲置资产供使用,同时场地提供基础水电条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三)收入管理:除去房租、水电费等开支外,工作室承接校外项目所获收入归工作室所有;

(四)年度考评:实行“每年1考评”机制,考评内容包括工作室运营规范性、开展成效、场地维护状况等;考评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暂停使用资格或收回场地。

三、需求收集流程

(一)有意向且同意上述要求的专任教师、教研室及其他个人或团队,填写《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工作室需求申报表》(见附件2),明确拟开办工作室的用途、预计使用面积、团队构成等信息。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学校资产设备管理部;

(二)资产设备管理部将会同科技处、教务部、实训中心、总务后勤部等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报送的需求进行分析,结合清远校区附属楼空置场地实际情况,后续另行通知是否开放场地及具体开放方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截止时间: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0月10日17:00前完成本学院需求汇总与报送。

(二)报送方式:《需求申报表》扫描件(PDF 格式)及电子版(Word 格式),统一打包发送至资产设备管理部卢雄强AIC内部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清远校区工作室需求汇总”;

联系人:卢雄强、舒辉。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仅为需求收集,最终开放与否及开放范围,将根据需求统计结果、场地条件等综合研判后另行通知。

(二)申报单位需确保所填需求信息真实、准确,若后续场地开放后实际情况与申报需求严重不符,学校将取消其场地使用资格。

(三)有关工作室运营的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后续场地开放方案中进一步明确。


附件1:清远校区附属楼现有空场地情况表.xlsx

附件2:清远校区工作室需求申报表.docx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5年9月1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