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粤科贸院财〔2021〕4号)》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理清资产,摸清家底,提高学校资产的利用效益,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组织开展2021年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资产清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理清学校资产,摸清家底,真实反映学校资产占有使用状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1、小组成员:
组长:徐丽香
副组长:朱启平、罗湘龙
专职成员:舒辉、朱宝华、罗加全、李菲、各部门资产清查小组成员
2、学校资产清查小组主要工作:组织领导清查盘点工作、确定清查盘点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清查盘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清查盘点过程、评估和考核清查盘点结果等。
3、各部门资产清查小组主要工作:具体统筹负责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汇总本部门的资产清查情况登记表,配合提供相关资产佐证材料。
二、工作原则
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校性资产清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家底清楚、物尽其用、保管责任明确到位,优化资产配置。
(2)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改善管理漏洞,杜绝资产浪费、流失、随意损坏现象,修订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3)解决账务信息失真。通过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者相符,真实反映学校资产存量,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4)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通过清查工作,以查促建、以查促管,有序推进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四、清查范围和对象
(一)清查范围
全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即产权归属学校的各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家具用具、仪器设备、图书档案、动植物、软件等资产。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形成,也不论资产采用何种方式(购买、调入、自制、接受捐赠)取得,产权归属学校,由学校统一管理,符合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条件要求的资产均属于本次的资产清查范围。
(二)固定资产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1500元以上;
2、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
3、对未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即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无形资产标准
1、不具有实物形态;
2、具有可辨认性;
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四)清查对象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五、清查原则
(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明确各资产的使用人/保管人是本次清查盘点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资产拥有使用权的同时负有管理责任。
(二)全面彻底的原则
各部门依据清查盘点的要求,将各种资产全部纳入清查范围,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分门别类逐一登记填表。
(三)实事求是,准确无误,账实相符的原则
清查盘点过程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做到账卡物三者相符。
六、清查盘点的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10月25日-10月31日)
1、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清查盘点工作。
2、各部门明确资产清查小组成员。小组人数根据资产校区分布、资产存量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中,部门负责人为小组组长,小组成员要包括部门资产管理员,应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清查盘点工作切实推进、落实。填写清查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并于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32614321@qq.com。
3、资产管理处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资产清查人员进行线上培训。
4、清查基准日:清查2021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的资产。
(二)部门自查(11月1日-11月21日)
1、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各教职工根据资产系统(教工号登录AIC进入资产系统)的资产信息以及实际管理使用资产情况,清查盘点自己使用或保管的各类学校资产,按要求填写资产清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共4张表,分别是账实相符情况登记表、有账无物情况登记表、有物无账情况登记表和无形资产情况登记表)。
2、自查要求:
(1)查实物:要依据资产系统账目逐件核实,做到账物相符。更换了使用人、保管人的资产要及时补办移交手续;资产由退休人员、离职人员带走的,本部门要负责索回;有账无物资产,要查明去向。
(2)查标签:账实相符资产未粘贴标签的,要在表格中做好备注,后期到资产管理处领取标签补贴。
(3)查状态:对资产使用状态进行确认(在用、闲置、损坏),并将信息填入备注栏。
(4)查地点:确认资产的最新存放地点。
(5)查使用人:确认资产的最新使用人、保管人。
3、各部门资产清查小组整理、汇总本部门的资产清查情况登记表,并在资产系统上更新账实相符资产的登记信息。更新后将最终整理汇总的本部门资产清查情况登记表(打印盖章)报送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邮箱315671282@qq.com。无标签资产在资产清查情况登记表中的信息能填尽填,尽量不留空。
(三)核查汇总(11月22日-12月10日)
1、学校资产清查小组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清查,对账实相符的资产,进一步完善卡片信息,明确使用人/保管人和存放地点。
2、对各部门登记的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资产进行核对、匹配,对调整后账实相符的资产重复上一个环节的工作。
3、根据匹配结果,按要求填写盘盈、盘亏登记表。
(四)差异处理(12月13日-12月31日)
对盘盈、盘亏的资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出具经济鉴证,形成核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学校资产清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经学校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资产的处置与账务处理。
(五)各部门核对清查后资产明细(2022年1月3日至1月14日)
各部门资产清查小组督促本部门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资产系统核实最终个人管理使用资产明细。
七、其它事项说明
1、对本部门实际发生短少、毁损、被盗或者丧失使用价值等资产的损失和账实不符等问题逐项核查,如实上报。根据本部门的资产情况登记表,按照“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的原则,实地逐一清点、逐一登记,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的方式,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在清查中,对确实无法查找、丢失的有账无物的资产及有物无账的资产分别按要求填表,汇总整理后报资产管理处。
2、在自查阶段,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再作统筹安排。
3、学校资产管理工作QQ群:198050566
资产管理处联系人:舒辉;电话:22014903
附件:1、部门资产清查小组成员名单
2、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资产清查情况登记表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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