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参加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比赛的通知
各二级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广东省促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艺术教育发展,搭建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文化艺术深度交流平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文化艺术共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活动主题
多彩大湾区,艺起向未来
2、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3、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至12月
4、活动形式
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将围绕主题,举办系列艺术展演活动、学术活动与艺术作品展示。
5、活动组别
分设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一)非专业组(甲组)
参加人员须全部为申报高校非艺术专业在校在读学生。
(二)专业组(乙组)
参加人员须为申报高校艺术专业在校在读学生。
6、报送类别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
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影视作品、手工艺制作。
7、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艺术表演奖、优秀艺术作品奖、现场展演展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8、报送要求
(一)甲乙组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二)报送数量
每个(部门)学院甲组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上限3个、艺术作品类节目上限4个;乙组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上限5个、艺术作品类节目上限15个。
各(部门)学院对艺术节目及艺术作品进行筛选,并填报艺术节目报送表、艺术作品报送表(附件2-1、2-2)。
各(部门)学院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以视频(艺术节目)、数码照片(艺术作品)、附件2-1及2-2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dkmtuanwei@163.com,由各(部门)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文/王雅琪;审核/叶贤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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