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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9 17:41:52 【字体: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4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 4 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 5 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1年7月5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8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8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8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8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8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8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8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8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8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8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8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园林园艺学院学生会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

动物科技学院学生会

商贸与外语学院学生会

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

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餐旅学院


















 

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共青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具体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引导同学听党话、跟党走;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四条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接受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以章程为工作依据,坚持从严治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习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一)有权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二)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种活动;(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所规定的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本会会员须遵守本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八条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校、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十一条学生会组织可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委员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常任代表会议或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组织工作、召集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等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三条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四章执行机构

第十四条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认。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第十五条主席团的职权包括:在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召集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组织可结合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六条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工作,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七条学生会聘任团委专职副书记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八条 建立学生会“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的指导;加强校级学生会与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九条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人员数量控制在30人以内。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二级学院团组织同意,由二级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二十条学校地跨广州白云区、天河区和清远市省级职教城三个校区,校学生会分别在白云校区、天河校区设置执行委员会,白云校区执委会、天河校区执委会参照二级院学生会管理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校级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校级学生会负责对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二十四条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组织要面向全体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八条规范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第二十九条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章程解释权归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三十一条 章程自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陈芷晴

共青团员

动物科技学院

20

111/367

2

张展畅

共青团员

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

87/264

3

洪纯

共青团员

商贸与外语学院

20

42/200

4

黄冠超

共青团员

商贸与外语学院

20

17/102

5

梁依蕾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

60/222

6

刘俊鑫

共青团员

园林园艺学院

20

53/226

7

周旺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

23/213

8

黄颖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

71/217

9

陈巧愉

共青团员

园林园艺学院

20

46/155

10

陈洪涛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

32/141

11

曾苡轩

共青团员

餐旅学院

20

33/113

12

欧阳茜蕊

共青团员

园林园艺学院

20

38/140

13

钟杰瑜

共青团员

园林园艺学院

20

27/158

14

戴楚钤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

57/189

15

张嘉茜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1

新生


16

陈剑彪

共青团员

动物科技学院

21

新生


17

沈琪琪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1

新生


18

温莎莉

共青团员

园林园艺学院

21

新生


19

杨锦彬

共青团员

园林园艺学院

21

新生


20

成丽敏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1

新生


21

蔡雅冰

共青团员

园林园艺学院

21

新生


22

刘奕华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1

新生


23

张朝芳

共青团员

动物科技学院

21

新生


24

林敏娜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1

新生


25

罗芷茹

共青团员

动物科技学院

21

新生


26

许仕钦

共青团员

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1

新生


27

刘彤

共青团员

园林园艺学院

21

新生


28

林雯瑶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1

新生


29

郑雨芬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1

新生


30

高永祺

共青团员

动物科技学院

21

新生


31

李国东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1

新生


32

麦子乐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1

新生


33

郑玟琪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1

新生


34

周佳燕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1

新生


35

陈嘉怡

共青团员

动物科技学院

21

新生


36

吴昊鑫

共青团员

动物科技学院

21

新生


37

梁克段

共青团员

信息与自动学院

21

新生


38

黄敏仪

共青团员

动物科技学院

21

新生


39

邓晞文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1

新生


40

邓晓晴

共青团员

餐旅学院

21

新生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关于公开推荐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校(院)级学生组织: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作为全校学生自治组织,承担着表达同学意愿、维护同学权益、服务同学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发展建设的重任。为保证学生会组织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要求,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2020级学生开展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公开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0级在校全日制专科生

二、基本条件

1. 参选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综合排名在本专业或本班级前30%,无课业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违规现象。

3. 热心于学生公益事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号召力,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有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4. 具备一年(含)以上校、院、班学生组织工作经历。品行正、作务实、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工作流程

(一)学院推荐。填写《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推荐,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签名或加盖公章均可),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6月7日上午10时前,统一将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命名为“校学生会主席团选拔-学院”,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dkmxueshenghui@163.com,逾期不候。

(二)初选审查。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对所有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参与考核测评的人员名单。

(三)组织考察。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必要时可以通过笔试、面试、民意测评等方式,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上报校党委确定候选人。

(四)学代会选举。通过学代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一般应确保清远校区3人、石井校区1人、五山校区1人。

(五)组织任免。学代会选举结果将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后,上报省学联备案。

联系人:梁品、高荣彬、叶贤新、李广洋

联系电话:0763-3918692、020-22014651

 

附件:《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所在院系


入党(或入团时间


所在专业


现任职务


拟竞选职务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工作履历


奖惩情况


个人表现材料500字以内)


上一学年成绩综合排名

专业/班级


排名/人数


家庭主要成员和其他重要

社会关系

姓名

关系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院(系)

党组织意见

 

 

 

 

 

 

<院(系)党组织>(盖章)

     

学校团委意见

 

 

<学校团委>

(盖章)

     

学校党委

学生工作部意见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盖章)

     

备注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选举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通过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的第三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拟定为6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分团委推荐,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三、大会选举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正式选举时,实行差额选举。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超过应到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正式代表必须亲自投票,因故请假无法参加会议的代表视作弃权,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大会正式代表享有选举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方空格内画“○”;表示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方空格内画“△”;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5名为有效票,多于5票为无效票。

六、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若按应选名额,因被选举人得赞成票数相同且得赞成票均超过半数,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则进行补选,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按得票顺序加上一名差额,再进行一次选举。

七、正式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投票程序规定如下,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中是学生代表的,可先进行投票,其后学生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统计投票结果,由计票人清点确认选票数,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名单。

九、大会选举设监票人9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正式选举时的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指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指导下工作。

十、选票由大会秘书处按统一规格印制,并加盖“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

印章,无印章的选票无效。

十一、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圆珠笔)填写,画写符号须准确且字迹清晰。正式代表将选票填写好后,依次按指定的行走路线进行投票。

十二、第三十三届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5名,大会闭幕后,全体当选

的主席团成员开会,由校学生会秘书长从主席团成员中提名选举一名执行主席。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5名为有效票,多于5票为无效票。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1年6月16日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关于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情况的报告

我校学生会于2021年7月5日顺利召开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 33 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学代会采用“一个主会场+4个分会场”的形式进行,主会场在清远校区综合楼104。大会应到会代表188名,实到会代表188名,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大会情况如下:

一、选举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第 33 届主席团成员。选举结果如下:

大会发出选票188张,收回选票188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 “少于”)发出选票数量,选举有效。在收回选票中,有效票187张,无效票1张。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获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陈芷晴135票、陈巧愉144票、洪纯120票、黄冠超114票、周旺97票。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按姓氏笔画排序):陈芷晴、陈巧愉、洪纯、黄冠超共4位同学当选为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33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1年7月5日

 

 


 

宣传报道链接:http://www.gdkmxy.cn/xydt/content_10686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推选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学生会的统一领导,全面提升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引导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研究,拟定于2021年7月初召开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规模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8089人(不含校外教学点),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为200人,列席代表各二级学院若干席,各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学生会指导老师作为列席代表出席。

二、名额分配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二级学院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由二级学院学生会指导老师担任领队,建议由二级学院学生会代表或其他学生骨干代表担任团长。大会代表产生通过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产生,依据代表名额不得低于学院学生人数1%的比例。

(二)为了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根据各二级学院清远校区在校生人数,提出《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详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对名额分配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性别、民族、年级、专业,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三、代表条件

(一)具有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专科生(以清远校区为主);

(二)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五)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四、代表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代表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校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六、产生办法

(一)以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为选举执行单位,根据本次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和有关规定,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大会代表,组建本单位代表团,最后经同级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报送校学生会。

(二)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产生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后,代表资格即得到确认。

七、工作安排

(一)请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于6月9日(星期三)前确定正式代表及列席代表名单。经同级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二级学院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报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详见附件2)、《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详见附件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详见附件4)等材料;

(二)电子版请于6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打包命名为“学院名称+代表推选”,并发送至校学生会办公邮箱:gdkmxueshenghui@163.com。

联系人:叶贤新、沈奕彤

联系电话:0763-3918692

 

附件: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

2.《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

4.《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1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

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

选举单位(代表团)

正式代表名额(人)

园林园艺学院代表团

28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代表团

17

动物科技学院代表团

18

商贸与外语学院代表团

16

人文艺术学院代表团

23

信息与自动化学院代表团

43

经济管理学院代表团

40

餐旅学院代表团

15

总计

200

说明:

1.根据各二级学院在清远校区的在校生人数比例,以四舍五入的计数法,确定建议各院代表团正式代表名额的具体数值;

2.不推荐毕业班学生作为正式代表。

 


 

附件2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

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一寸

免冠照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所属学院


所属校区


学      号


年级专业


电      话


任职情况


大学期间

主要表现及

获奖情况

(500字以内、用仿宋四号字,行距:固定值28磅)

 

 

 

 

 

 

 

 

 

 

 

 

 

 

 

 

 

 

 

 

 

 

 

二级学院

分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党总支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请勿更改登记表格式,保持本表在两页纸内,纸质版请双面打印。


 

附件3: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

        

         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


选举单位(盖章)


代表团名称


代表人数


领队


团长及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所属学院

年级专业

学号

任职情况







(学院全称)

(20xx级专业全称x班)























说明:

1.任职情况填写:校、院学生会组织内任职情况,没有则填“无”;

2.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


 

附件4: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三十三次学


        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代表人数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民族

备注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阮国安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阮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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