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部职责
1.负责对在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中发生的重大经济业务进行审查和评价。
2.负责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对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3.负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
4.负责对学校规定额度以上的采购项目论证、招标、履约验收等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省家禽所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及相关经济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对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对学校、省家禽所有关经济案件进行审计或调查。
7.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上述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8.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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