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宏明同志申报校外职称的评前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及校外有关系列职称评审通知要求,现收到戴宏明同志提交的“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
现将戴宏明同志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在清远校区行政楼410室公示其纸质版申报材料。
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
广大教职工可在公示期内到清远校区行政楼410室查阅申报资料,若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763-3987943。
附件:
2.《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20号)
人力资源部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