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牌匾
作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学”活动的组成部分,第一调研组深入我校职教城(清远)校区调研,并出席我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二处副处长秦衡,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梁艳珍,省民族宗教委及广州、韶关、河源、惠州、肇庆、清远、云浮等地市民族工作相关负责人与师生代表共70余人参加,学校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部部长周曦主持仪式。
授牌仪式上,秦衡向学校颁发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牌匾,梁艳珍代表学校接受授牌。这份荣誉,是对学校扎根南粤大地深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国家认可,也承载着对职业教育赋能民族团结、服务区域发展的深切期许。
秦衡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学校立足职教特色、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贡献。他希望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排头兵”,为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服务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梁艳珍在致辞中表示,学校党委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以“校地共建+职教赋能”为核心驱动,探索职业教育服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崭新路径。她强调,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此次获评为新起点,持续擦亮特色品牌,用活用好教育实践基地,为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职教力量。
活动期间,调研组实地参观了学校与清远市委统战部共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深入了解学校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创新实践。在经验交流环节,学校组织宣传统战部副部长何丽燕重点分享了学校“1+3+4+N”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体系,展示了学校对接民族地区需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成果。(文/黄爱月、龙美先;图/校新媒体中心;审核/周 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