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全域禁烟的公告
全体师生:
图书馆人员密集、馆藏纸质图书数量庞大且具有易燃特性,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保障图书馆的财产和读者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管理相关规定,现就图书馆全域禁烟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烟区域
图书馆馆内所有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包括但不限于书库、阅览室、自习区、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电梯间、服务大厅及各楼层公共区域。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吸食香烟、电子烟及其他烟草制品,严禁携带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二、违规处理措施
为严肃纪律、保障馆内安全,对违反本规定在馆内吸烟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将按以下标准严肃处理:
(一)首次违规者,扣除读者积分100分,予以警告教育并通报至辅导员处。
(二)再次违规或者态度恶劣者,取消其入馆资格和图书借阅权限一周,并通报至所在学院。
(三)三次及以上违规者,取消其入馆资格和图书借阅权限一个月,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四)对因吸烟行为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当事人须自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三、监督与执行
图书馆在各楼层和相关区域设置了明显禁烟标志,严禁涂损、破坏禁烟标志。图书馆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对馆内各区域进行排查,并利用监控设施等进行监督。凡违规者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共同维护无烟环境
图书馆是师生共同学习、阅读的重要公共场所,良好的阅览环境需要每一位读者的共同维护。如发现馆内吸烟行为,每位读者均有权进行劝阻,或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情况。请全体读者自觉遵守禁烟规定,珍爱生命、远离烟草,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图书馆贡献力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图书馆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