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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图书馆阅读奖励”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2 14:16:00 【字体:

全校学生读者: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到图书馆阅读与学习,积极参加图书馆的各项阅读推广活动,培养学生阅读习惯,提升读书兴趣和自身素养,增加参与图书馆科学管理和建设的热情,提高馆藏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率,营造校园良好的读书氛围。图书馆联合学工部开展阅读奖励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校内所有持证在校的学生读者

二、奖项设置:

“阅读之星”一等奖:5名,奖金800/人。

“阅读之星”二等奖:10名,奖金400/人。

“阅读之星”三等奖:20名,奖金100/人。

三、实施细则:

奖励主要采用通过获取积分办法,积分越高奖励的机会越大。读者主动参与图书馆各项活动均可以获得积分,积分计算规则如下:

1)新生完成入馆教育,开通一卡通借书功能,加5分(一次性加分)。

2)在图书馆办理借书/续借手续,每借//续借一册图书加1分。

3)积极使用图书馆已经购买的电子资源数据库,如超星学习通、MET、中科考试资源库、环球英语数据库等,并注册个人用户的,一项可申请加5分(请截图发图书馆公众号告知)。

4)利用超星学习通关注、收藏、笔记等互动信息,每10次加1分,累计阅读时长1200分钟以上加20分;1000-1200分钟加15分;800-100分钟加10分;600-800分钟加8分;400-600分钟加5分;100-400分钟加3分。

5)报名参加图书馆组织的读书活动月活动、讲座或比赛,每次加5分,参赛获奖再加25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6)为图书馆建设与服务建言献策,提供的活动方案、可行性建议(书面文字)等,一经采用,每项加5分。

7)向图书馆提交图书阅读心得体会,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下的,加5分。

8)为图书馆捐赠符合收藏要求的图书、作品等,每册(件)加1分。

9)关注图书馆微信平台,积极参与推送留言,留言被选入精选的,每条加1分,转发图书馆微信推送到朋友圈,可截图提供给图书馆微信平台申请加1分。 (注:每日可获取最大积分值为5分。)

四、奖励时间:

图书馆在6月和12月各奖励一次。

五、评选方式:

图书馆固定在615日,1215日对读者的积分进行核算,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的同学积分清零,可重新积分参与下次的评比。

 

活动自201910月起开始,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图书馆、学工部

2019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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