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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图书馆值班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3 22:16:36 【字体:

图书馆值班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图书馆在开放期间,实行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时间

清远校区、白云校区图书馆在开放期间的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19:00—22:00

周六、日:8:30—12:00,14:00—17:00,19:00—22:00

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另行安排。

(二)值班安排:每月25日前编排次月工作人员值班安排表。

二、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确保联络畅通;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或脱岗。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的安排进行值班,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换;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值班的,应当提前按规定办理调班手续。

(三)值班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如发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等行为的将予以内部通报批评,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值班内容

(一)负责协调校区图书馆开放时间的各项事务。

(二)负责校区图书馆图书的日常流通服务管理,处理图书流通出现的超期和丢失等情况的处理。

(三)收集读者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信息反馈。

(四)负责馆内巡查和维持馆内秩序。巡查包括书库、电子阅览室、自修室等,发现读者在馆内大声喧哗、占座、抽烟或其他不文明举止等现象时,要进行劝导和教育。

(五)负责闭馆前检查馆内公物有无损坏或遗失,灯光、空调、门窗等是否关锁好,电源是否切断等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处理突发事件。如在值班期间图书馆出现火情、盗情等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图书馆领导和通知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图书馆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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