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接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大学文化的重要载体。多年来,我馆经常接收到社会各界人士、本校师生和校友捐赠的图书,为明确受赠原则,知悉捐赠办法,特制定图书捐赠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受赠入藏标准
1.不接受境外出版物,捐赠的图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适合大学水平以上的读者阅读;
2.捐赠的书籍以纸本图书为主,尤其欢迎捐赠珍贵版本的图书;
3.捐赠的图书应为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者;
4.捐赠的图书应保存完好,品相适中;
5.捐赠的图书必须是捐赠人有权支配的合法财产。
二、不予入藏标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文献;
2.内容不健康,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3.无学术参考价值、有意识形态问题的图书;
4.不完整的图书,破损不能使用,笔记眉批划线严重或残缺不全的;
5.捐赠人无权支配的。
三、不入藏处置方式
1.图书馆接受赠书后,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不承担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图书馆将不予入藏的图书转赠给其它机构、个人或者做淘汰处理。
四、接受捐赠办法
1.少量和零散捐赠,每次捐赠数量在一百种(册)以下,捐赠者可直接将捐赠物交给图书馆文献采编部,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捐赠(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庆路388号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图书馆301室 020-22014961)
2.大批量捐赠,每次捐赠在一百种(册)以上,请先联系图书馆采编部,确定捐赠方式。
五、入藏方式
1、单册入藏,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加以分类编目,分别在我馆相应阅览室加以收藏;
2、善本珍藏,对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善本图书或具有重要价值的其它类图书、古籍等,图书馆将以特殊方式加以珍藏。
3、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六、捐书荣誉证书与收据
1.一次性捐赠100册以上高质量图书(具有实效性的教参、专业书、素质教育类图书等,不包括教材),图书馆将向其发放捐赠荣誉证书。捐赠册数不多但需要捐赠证书的也可以考虑发放捐赠证书。
2.如需开具捐赠收据的捐赠人(单位),本馆将与捐赠人(单位)签订捐赠协议,凭捐赠清单和捐赠协议到学校财务开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图书馆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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