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规范学校文献资源采购工作,防范采购风险,严格进行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东省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试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文献资源是指以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方式记录在各种载体上的知识和信息资源。主要包括著作、报纸、期刊、会议录、资料汇编、学位论文、科技报告、技术标准、专利文献、中译本、手稿、参考工具、检索工具、档案、图表、古籍、乐谱等。
第三条 文献资源采购工作实施前必须落实采购经费来源。采购工作的实施应贯彻勤俭办学、节约支出的方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高效和诚实守信原则,采购价格须合理,购置文献质量须合格。
第四条 文献资源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所有文献资源须通过正规销售渠道或有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采购,非正式出版文献资源还须经过专家审读,严格内容把关,防止有问题文献资源进入学校。
第五条 结合教职工、学生需求和学校专业发展,优化馆藏结构,不断提高馆藏质量,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馆藏体系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图书馆成立文献资源采购办公室,根据文献资源建设规划,制定年度文献资源采购计划和实施细则。采购计划和实施细则具体包括经费预算、选用原则、用户需求、采购合同、采购工作流程、验收与监督等内容。
第七条 文献资源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以确保采购质量、后续服务质量和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八条 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教学和科研服务的作用,平衡各专业文献资源的选购比例,适当向重点专业和新增专业倾斜,以专业类文献资源为主,其它普及读物文献资源为辅的原则,注重征求师生的意见,师生直接参与纸质图书采选活动。
(一)图书现场采选活动:由图书馆组织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集中到学校选定的中标书商的展场选购图书。
(二)图书书目选购活动:图书馆从社科新书目、自然科学新书目及出版商、经销商图书征订目录等书目中,按相关专业归纳整理后发给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采选。
(三)图书荐购:师生可以登录AIC图书馆系统发送荐购信息或直接在图书馆各校区流通服务台登记荐购信息。
第九条 纸质图书采购复本数量:价格昂贵的图书(如工具书)每种1册,大型连续出版物或系列图书每套1-2册,教师科研用书、教学参考书等理论性较强的图书每种2-3册,专业书及普及读物复本量5-7册,适当控制复本,丰富馆藏,满足需求。
第三章 采购合同签订
第十条 采购合同签订原则上应使用招标采购法规定的或学校范本合同,如需使用非范本合同,应履行由图书馆审核、政策法规室审定的程序。文献资源采购合同的履约,按照学校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验收及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达到学校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标准的文献资源原则上由图书馆组织验收。纸质图书到馆后采编部组织工作人员对图书开包验收,验收范围包括图书内容、书名、价格等,排查是否有内容不健康,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有意识形态问题的图书。
第十二条 纳入文献资源资产管理的纸质文献资源,通过学校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再行使用。数字资源按图书馆的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再行使用。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文献资源采购活动接受学校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十四条 在采购活动中违反本办法并构成违纪的教职员工,学校将根据党纪法规及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理;需追究领导责任的,对有关领导人员实施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国家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3日起施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