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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

关于印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系(部)教学经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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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7-01 09:57:24 来源: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系(部)

教学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为保障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开展,在学院财务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体制下,充分发挥各教学系(部)科学理财的积极性,并使各教学系(部)在高职数据平台上能够科学反映各项教学开支,根据现行财经法规和我院实际,制订我院系(部)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一、系(部)教学经费的管理原则

   (一)保障教学需要与学院财力对等原则

    在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教学经费占学生学费收入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学院可根据财力情况,适当调整相关经费比例,以更好地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

(二)坚持财权与事权对等原则

凡是能够明确界定形成口径和使用方向和的教学经费,尽量落实到具体教学系(部),并实行系(部)负责制,由教学系(部)按照学院的相关制度要求,科学组织实施资金的使用与监控。

(三)坚持专款专用,严格开支口径原则

教学专项经费是学院年度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各教学系(部)对于下拨的教学经费,必须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及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专款专用,严格开支口径,对于超范围的开支,业务部门及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四)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原则

学院下拨给各系(部)的教学经费,原则上应按照学院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地控制各项开支,对于各项资金,必须坚持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

二、系(部)教学经费的来源及构成

(一)经费来源

各教学系(部)的教学经费由学院根据相关标准统筹拨付

(二)经费构成

教学经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经费、教学实习经费、顶岗实习经费、教师培训调研经费、思政教育专项经费等。

三、各教学专项经费的核拨标准

(一)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经费

列入国家级、广东省示范性建设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项目,学院按上级补助金额适当安排配套资金给以资助。院级重点专业的专业建设(含该专业的课程建设经费,下同),作为重点建设专项由教学管理部门申报立项;本项经费为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内课程的建设费用,按每专业(方向)10000元标准安排经费预算,并核拨给各系掌握使用。 

(二)教学实习经费

学生实践教学经费从收取学费收入中根据相关专业的学费标准5000元、6000元、8800元分别按照180/.年、200/.年和400/.年的标准核拨给各系作为学生教学实习的专项经费。

(三)顶岗实习经费

按照预算年度的毕业生数计算,其标准为150/生。

(四)教师培训调研经费

按各系(部)校内专任教师人均1350元的标准安排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培训及调研经费。

(五)思政教育专项经费

按照20/生标准划拨给思政部,作为学院开展思政教育课程建设与改革的专项经费,同时,每年划拨5万元作为思政课程实践教学经费。

四、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经费的开支范围

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从事市场调研、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行业企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活动经费及专业内涵建设、专业调整和改革、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等方面的支出;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改革调研、系内行业企业开发课程、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教学做”一体化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资源的整合、网络课程的开发费用等。

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经费性质是公用经费,具体开支范围包括:调研和业务往来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资料费和印刷费;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会议费、活动费;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教材费用等。 本项经费不得列支接待费,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所发生的接待费从实践教学中的校企合作经费中列支。

(二)实践教学经费的开支范围

核拨给各系的实践教学经费是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校内外实践教学及实习支出、校企合作支出等,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包括:

1.校内外专业与课程实践教学支出。包括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实践教学的交通费、门票费、师生午餐补助。

2.实践教学耗材支出。包括校内外实训教学的耗材支出、参加校内外技能竞赛赛前训练的耗材支出。

3.毕业生顶岗实习支出。包括每生50元的交通补贴,50元的学生就业补贴,其余部分作为检查学生顶岗实习的交通费开支和校企合作经费开支。

4.学生技能竞赛支出。包括本系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的参赛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及交通费支出。

5.校外实践教学时聘请企业专家的讲座及指导费。包括各专业学生在校外实践教学时聘请企业专家现场进行培训、指导和讲座费用支出,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劳务费。

6.校企合作支出。包括各专业开拓和巩固校外实训基地、本系各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的交通费及会议费;与行业企业及校际交流的接待费。此费用按照教学实习经费总额的10%和顶岗实习经费扣除掉学生交通费补贴后的50%列支,超支不补。

(三)教师培训调研经费

此费用是为提升各系(部)专兼职教师的专业课程建设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水平、实践教学能力,从经费上保证本系(部)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到企业锻炼、考取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等的支出。具体包括:

1.教师参加国家、省各项专业技能培训的培训费及差旅费。

2.教师到企业锻炼的交通费和补助费。

3.按照学院及系(部)安排的教师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务费。

(四)思政教育专项经费开支范围

1.按照生均划拨的思政教育专项经费,由思政部掌握一部分,同时根据每年招生数占原在校生增减的百分比予以调整,其余部分由学院统筹掌握。思政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思政部组织开展思政课程的各项教学改革支出。

2.思政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用于学院思政课程校内外实践教学的开支,包括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实践教学的交通费、门票费、师生午餐补助、聘请专家讲座费用及开展校企合作的交通费及接待费等。

五、系(部)教学经费的管理

    对照经费的管理原则要求, 各系(部)应在遵照学院整体要求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经费管理与实施办法。

(一)对照经费的开支范围,科学规划各项经费预算

    各项经费的使用必须围绕各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中心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经费在各专业间及各项具体工作间的使用比例。

(二)经费的下拨不影响原有工作程序

学生的外出实践教学安排、教师进修培训、教师下企业锻炼、学生技能竞赛等均按照原有程序申报计划或审批,原来需要上交给业务部门的各项佐证材料均需继续上交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凡未经过业务部门审批或未上交业务部门材料的,均不予报账。

(三)经费的列支与报账规定

经费的列支必须严格经费的开支范围执行,经费的报销与审批按照《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授权审批暂行规定》、《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经费借支与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四)经费的核算

教学经费下拨到系(部)后,为了完整反映各系(部)经费的使用情况,财务处将对各系(部)的教学经费进行专户和专项核算。并根据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对各系(部)的教学经费进行控制,其结余和超支数结转下年。

(五)科学反映各项经费的开支

按照数据平台的填报要求,各系部应根据财务处提供的结算数据,填报本系(部)各专业的教学经费数据。

六、附则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相关制度所规定的上述经费标准及管理与核算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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