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器(无人机)使用安全承诺书
来源:党委保卫部 发布时间:2024-10-29 10:10:02
飞行器(无人机)使用安全承诺书
本人 ,因 原因,于 (时间),在校园内使用飞行器(无人机)。为保证使用过程安全有序进行,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使用的飞行器(无人机)与申报的飞行器(无人机)型号、尺寸、重量等相关参数一致,已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注册;飞行前将仔细全面检查飞行器设备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再进行飞行;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在指定空域进行操作,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绝不利用飞行器(无人机)拍摄涉及校园师生个人隐私(如学生宿舍、私密谈话等)、涉密内容(如相关实验室内景、文件材料等);飞行器(无人机)不用于表演、竞技、发布广告、标语等,拍摄素材不用作商业用途。
使用期间造成一切后果由申请者个人或申请单位承担。
承诺人(单位):
日 期:
(如果属于单位申请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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