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安全工作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安全工作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2日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安全工作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
为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坚决遏制涉校安全事故和案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教保〔2020〕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开展安全工作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将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发展的首要位置。围绕学校2020年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涉校安全排查整治活动,聚焦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和事故预防等主要内容,不断夯实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校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各部门(二级学院)坚持自查自改与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督查巡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在全校开展涉校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日常管理、督导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通过集中整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从源头上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为学校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及专项整治步骤
(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伟、耿静超
副组长:宋新辉、钟发斌、石大立、徐丽香
成 员:郭浩东、肖训生、方秀英、朱启平、关善勇
周 曦、施佩刁、李伟章、熊 飞、陈 斌
王德意、陈建兵、陈爱军、罗泽榕、潘伟洪
廖伟平、范雪虹、戴远威、谢士昌、刘思伽
邓常新、杜宏丽、李大业、邹 月、郑庆光
钱英军、梁建粦、张 涛、周 礼、王风刚
吴巨贤、李 琳、卢桂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二)专项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隐患排查(4月15日前完成)。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细化排查整治任务和措施,明确岗位具体工作职责,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进行初步安全风险评估,对整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问题进行细致评估,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合法、合理、可行、可控。
第二阶段:整体联动,专项整治(10月30日前完成)。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定人定岗定责,实施专人跟进、挂单整改、挂表推进,组织力量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成长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剖析,明确努力的方向。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方式报送给学校保卫处。(联系人:许峻钊,电话:020-22014336,电子邮箱:358711288@qq.com)。
四、整治内容
(一)校园安全
1.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各部门(二级学院)安全责任。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切实将学校安全工作摆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保卫处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各类考评、考核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2.全面解决“五无”问题,强化校园防护措施。全力推动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规范实施、高效运作,充分发挥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优势,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门卫和校园内部巡查、领导带班值班、守护巡逻和定时查铺、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登记问询等制度;进一步配备安全防范器材和应急处置装备;校卫队员执勤时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会使用防卫器械、一键式报警装置等;学校监控系统确保能正常使用,发挥校园安全保卫保障作用。
3.健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卫处要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整治,在事故易发期、敏感期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落实校领导带班,各部门领导、辅导员值班,校卫队员24小时值班和守护巡逻制度,严格事故信息上报制度,对瞒报、漏报、误报、迟报安全事故、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学生及家长关切,防止引发恐慌,切实维护稳定。
4.严防“四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是严防校园极端伤害事件。保卫处要积极协调属地公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重点敏感人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加强对校园外来人员的管控,要严格落实检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有校内师生员工陪同;校门开放时段必须安排至少2名校卫队员持械上岗;加强校园警戒,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加强学生应急避险教育,通过学校公告栏、广播、班会、微信、QQ等平台及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有效提高学生应对暴恐袭击、意外伤害的防范技能。二是严防自杀等个人极端事件。学工处、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规划,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加强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值班、预约、重点反馈等制度,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形式,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三是严防煤气中毒、触电等安全事故。要对校园淋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指导家长整改淋浴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煤气中毒、触电等安全事故。四是严防季节性灾害事故。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做好因暴雨带来的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要教育学生选择乘坐正规的车辆,外出旅游时要选择合格正规的旅行社,途中要远离危险山体、水域。
(二)校车及交通安全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校车公司化运营,学生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要进一步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1.开展校车安全整治。后勤处要严查校车和校车驾驶员是否获得许可,校车内灭火器、医药箱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校车是否建立维修保养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实施校车动态监控,落实校车安装并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2.开展师生外出社会实践等集体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师生集体校外活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并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防护物资。依法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核查车辆安全性能,严禁超员、超速行驶,并为师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活动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带队教师、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明确活动组织流程,强调系好安全带等安全纪律,严格按照审定的活动方案开展工作,禁止随意增加活动内容、改变行车线路,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监护,严防学生脱离教师监管的情况发生。
3.开展学生乘坐非法机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通过集体宣誓、签订承诺书、主题班会、专题教育等方式,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小面包车、机动车、货车等非法车辆;督促家长不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保卫处要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打击力度。
(三)消防安全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立足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为目的,全面开展涉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大力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强化机制体制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教学、工作环境。
1.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教学区或校园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二是消防车通道上禁止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高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禁止设置妨碍消防车登高操作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三是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的问题;四是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五是保卫处、物业服务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六是确保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堵塞、封闭等情况。
2.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一是摸清底数,完善场所档案台账;二是对重点实训室、危险品化学实训室等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发出告知函,签订消防责任书,分类送达《消防安全告知书》,督促责任人、管理人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三是隐患排查,充分利用校园网、QQ群、微信群实施“敲门”行动,集中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改正。
3.开展消防安全“五清”“三通”“五配”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清理校内电动车自行车乱停放、户内可燃杂物、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可燃易燃物品、彩钢板建(构)筑;保持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配置适用的消防器材、火灾报警装置、逃生器具、公共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
4.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重点整治校园内电动车产品质量,检查电动车是否符合新标准并经过3C认证,电池是否为原厂产品,是否擅自改装车辆等,同时要加强对进入校园电动车的监管。
5.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根据省安委办开展的广东省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校实际,重点对电气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领域电气综合治理、电气安全使用管理、电气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部署治理工作,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训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电梯、锅炉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电气综合整治。
(四)防溺水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QQ群、微信群等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知识的安全教育;对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行为的学生必须进行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管。通过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深入排查整治学生溺水事故安全隐患,有效减少一般学生溺水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学生溺水事故。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规范有关溺水突发事故处置,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并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五)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
检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在建工地、安全疏散通道等场所及校内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油烟管道、消防设施设备、户外体育活动器械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气设备是否老化、裸露,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增加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加强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加强学生宿舍违规电器使用管理等。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六)卫生防疫
要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面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和监测机制,对身体存在重大疾病的学生要予以重点关注和关心,与家长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完善学校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防控制度,加强应急演练,防止因处置不当带来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食品安全
按照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后勤处要做好学校食堂的自查工作,重点排查对外承包餐饮企业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健康管理、供应商管理、储存情况以及集体配送单位、饮用水等方面;彻底清查库存食材,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食材;对食堂所有加工区、就餐区、仓库、加工设备设施、所有餐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自备水源或者二次供水设备务必要彻底清洗消毒,水质经检测合格方可使用;从业人员上岗前经过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日常操作管理。
(八)危化品及实验室安全
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突出检查巡查、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和安全应急等制度建设。要加强危险源排查和管控,全面排查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类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械安全、高温高压等类别的危险源和风险点,建立分布图表、数据档案和整改台账,确保情况掌握全面、准备、实时。要加强实验室安全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织实验教学和研究,风险较高的实验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实验室危险物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做到关键环节无缝对接、数据统计精确有效、出现问题及时预警。积极做好实验室相关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实训中心要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急处理培训,配齐配足相应物资、装备和经费,提高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严防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从维护学校稳定、创建和谐文明校园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自觉性。坚持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维护学校稳定的政治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全力以赴确保整治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超常规的动员、宣传和问责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解决制约学校安全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学校官网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校园安全环境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参与和支持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共建安全、文明、卫生校园。
(四)加强督导和信息报送。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及时向保卫处反馈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的部门(二级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各部门、(二级学院)将专项整治中期推进情况小结(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在9月10日前将电子文件报送至保卫处(联系人:许峻钊,电话:020-22014336,电子邮箱:358711288@qq.com)。
